| 制定背景 | 怕执法乱来,想让办案更规矩、更快些。怕案子拖着不办,证据丢了。 | ||
|---|---|---|---|
| 适用范围 | 大队查的行政处罚案子,简易程序那种不算。 | ||
| 职责分工 | 大队长盯着,执法队员办案,内勤岗登记编号,谁立案谁负责到底。 | ||
| 管理规定 | 案子必须先批再立,马上查的五天内补手续;销案得有理由,还得领导批。 | ||
| 监督与罚则 | 大队长每三天看一次进度,拖了就催;乱立案、压案子、乱销案要挨批,错多了按局里规定处理。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大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大队依法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
第三条 执法大队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应当立案,立案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办理立案登记。对确需立即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5日内补办立案手续。
第四条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举报投诉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监督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等),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立案报批手续。
第五条 经批准立案后,执法大队应当在立案当日将立案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送大队内勤岗办理立案登记,大队内勤岗应当予以登记,并按批准的先后编号。
| 制定背景 | 大家办事老是找不到人,问来问去没人管,拖时间。想让第一个碰到的人就负责到底,不推不绕不糊弄。 | ||
|---|---|---|---|
| 适用范围 | 环保局所有工作人员,不管哪个股室、干啥活儿的都得照着办。 | ||
| 职责分工 | 第一个接待办事人的就是首问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要盯紧,局里办公室负责查落实。 | ||
| 管理规定 | 能办马上办,不能办要填登记表转交。不属自己管的也得说清楚往哪去。说话办事要和气,不准甩脸子、打官腔。 | ||
| 监督与罚则 | 有人投诉就查,查实了按追责制度处理。轻的告诫,重的扣证、考核不称职。每月抽查登记表,看填没填、转没转、办没办。 | ||
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 限时服务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为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来人(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本股室工作职能职责,有职业道德意识,具有为群众、基层服务的责任感,能自觉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素质高,形象正。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