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背景 | 电梯多,人流量大,得有人专门管安全,不然容易出事。 | ||
|---|---|---|---|
| 核心职能 | 盯住电梯别出问题,出事了得有人扛,日常得有人查、有人修、有人开。 | ||
| 工作内容 | 查电梯有没有异响、漏水、卡顿,填检查表,贴停用通知,清理地坎垃圾,交班签字。 | ||
| 协作关系 | 操作员向安全员报告异常,安全员向主要负责人汇报隐患,三方一起配合维保公司做保养和年检。 | ||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电梯安全使用的主要责任人,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使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根据电梯使用特点和安全需要,配备电梯司机;
(三)组织制定电梯安全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制定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保证电梯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并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电梯安全使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 制度目标 | 管好电梯、起重机、厂里车这些特种设备,不让它们出事故,保护人和东西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主管部门定制度、审计划、管注册、查事故;使用单位管日常、建档案、报检验、定规程。 | ||
| 核心条款 | 每年/两年必须检验;贴合格标志;上岗要资格证;维修改造得有资质;报废要走手续。 | ||
| 执行要求 | 检验提前报,超期不能用;新设备30天内注册;维修资料20天内交;停用要书面报停;档案要全要更新。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分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故的发生,保障人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律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涉及范围只包括所属企业装备运行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