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工地容易着火,工人不注意防火,设备乱放,明火管理松。怕出事,得管严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包括负责人、安全员、焊工、木工、油漆工。 | ||
| 职责分工 | 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带头管,其他工人必须照做。安全员天天查,领导不定期看。 | ||
| 管理规定 | 灭火器按面积配够;动火要审批;氧气乙炔瓶摆远点;焊割离易燃物远;夜间通道不能堵。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搞消防演练;器材专人管、定期换;检查发现没做到,马上整改;再犯就停工学规矩;严重就换人。 | ||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东西被偷、被破坏,影响工程正常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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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车辆、材料和两个标段现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总负责,副经理配合,工长队长管自己人,保安盯门和巡逻,安全员查问题。 | ||
| 管理要求 | 设门卫登记进出、夜间巡逻、重点部位专人看、出入证必须戴、材料进出场要记清。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教育一次,每季度开会一次,定期检查并留记录。不按做就追责,值班睡觉喝酒要批评,登记漏了要重填。 |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8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质安副经理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工长、各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