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以上后勤清洁工作经验;
2.教育水平:小学或以上文化程度;
3.其他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一定的卫生知识;
5.具备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勤劳忠实。
| 制定目的 | 怕乱停车堵住路,怕车丢东西,怕收不到钱,想让停车场有规矩、好管、不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租地下车位的车主,停地面临时车的业主,管停车、交钱、换证、查车。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签合同收钱,车管员守岗亭换证查车,保安队长盯着车管员干活。 | ||
| 禁止行为 | 不换证不准进不准出,车牌不对不能停,租金拖着不交,停车证乱放或弄丢。 | ||
| 检查与监督 | 车管员每天记进出本,管理处每月查三次登记表,月底没交钱就停卡,三次不改就收回车位。 | ||
一、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下停车场按年(季)出租,并签定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深圳市物价局、住宅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1-10日收交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者地下停车场进口处)用行驶证换取地下车场停车证后,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3、出场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者地下停车场出口处)用停车证换取驾驶证,车管员在对车辆、司机、停车证、驾驶证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4、车场停车证由车主放在汽车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于识别,车辆入场后停车证由车主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取车凭证。
5、车主所租车位原则上属专位专车,如果车主要停不同牌号车辆,必须事先到管理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