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别墅区人多车杂,怕小偷混进来,怕火情发现晚,怕门锁乱开没人管。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当班警卫、各哨位、单元门锁、消防设施、社区内设备。 | ||
| 职责分工 | 领班查仪容、分哨位;警卫站好岗、开门登记、跑火警、巡设备、拦闲人。 | ||
| 管理要求 | 上岗前互检仪容;开门必须登记;火警马上报、就近拿灭火器;巡查看灯锁消防设施。 | ||
| 监督与检查 | 领班每天抽查记录本;没填登记本扣分;漏报火警要重罚;巡视不实被投诉扣奖金;工作日记每班交一次。 | ||
别墅区警卫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警卫上岗
1.准备
(1)提前20分钟到达警卫室,自检仪容、仪表;
(2)互检仪容仪表;
(3)领班检查警卫仪容仪表情况,是否符合物业规定。
2.接班接岗
(1)领班分派哨位;
(2)了解哨位情况,明确任务(疏散门位置,报警扑救设施位置,重要部位,要害部位)。
(3)迅速赶赴分派哨位,接替上一班岗,并了解上一班的情况。
3.站岗
(1)站姿端正,庄重大方;
(2)根据任务注意哨位周围环境情况;
(3)做好岗位服务工作。
(二)为客人开启单元门锁
1.领取钥匙
(1)警卫接到物业部经理要求开启单元门锁的通知后,在使用备用钥匙登记上登记。
(2)按规定领取钥匙。
| 制定目的 | 夜里人少,容易出事。灯光可能坏,设施可能故障。队员状态难掌握,怕漏掉问题。 | ||
|---|---|---|---|
| 适用范围 | 礼宾部夜班领班和他带的队员,整个小区夜间区域。 | ||
| 职责分工 | 领班要巡查、报岗、盯灯、查本、谈心、处理突发。队员要按时报岗、检查物品、关灯、守岗。 | ||
| 管理要求 | 每15分钟报一次岗。0点接岗后立刻查设施。天亮关灯。发现照明异常马上找人修。重点防偷防盗。 | ||
| 监督与检查 | 领班自己查登记本、看签到、跑岗位。不报岗就提醒,漏查设施要重做。问题没跟到底算失职,要被问。 | ||
小区礼宾部夜班领班工作流程
1.周二、五12:30参加例会汇报工作,接受新的工作安排;
2.16:30组织队员进行培训。
3.19:30查看队员的外出及休息情况
4.23:30集合全班队员讲评,列队上班接岗;00:00夜班接岗,接岗完毕后要求各岗位仔细检查所辖区域内物品设施及配置物品情况。
5.0:15各岗位报岗,统计岗位物品情况,及时跟进处理遗留问题;
6.0:30巡查小区,看各岗位有否需帮助解决的问题,是否进入工作状态,夜间各照明设施有无不正常现象,及其它各设施是否正常运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寻找原因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7.要求队员隔15分钟报一次岗,并认真巡查所辖区域内情况不定时到各岗位及小区各部位巡查情况,并做好记录。
| 编制目的 | 快点把火灭掉,不让用户受伤,也不让东西烧坏。 | ||
|---|---|---|---|
| 适用范围 | 美居中心里所有跟消防有关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中控室的人先看警报,维修部管设备,消防队去灭火,保安拦住人别乱跑,办公室的人带大家逃出去。 | ||
| 操作流程 | 先看是不是真着火,再通知大家,接着报警、开消防设备、关电梯、广播喊人跑。 | ||
| 执行标准 | 报警要马上打119,喷淋和排烟得打开,电梯全停,广播声音要大听得清,疏散走消防楼梯,不能坐电梯。 | ||
美居中心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
1.0目的
迅速扑灭火灾,保证用户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美居中心消防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中控室人员负责消防监控、报警工作。
3.2维修部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运行。
3.3义务消防队队员负责火场灭火。
3.4保安部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3.5管理公司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物资疏散抢救工作。
4.0工作程序
4.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4.1.1中控室人员
4.1.1.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4.1.1.2火情确认后,向各部门负责人通报。
4.1.1.3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公司领导及安全主任报告。
4.1.1.4启动相应的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备(设施)。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报晚了、报不清楚。想快点知道大事,早点压住别扩大。 | ||
|---|---|---|---|
| 适用范围 | 管大厦里所有队长、管理处主任、当值队长,还有火灾电梯困人这些急事。 | ||
| 职责分工 | 队长先口头报,再填表交主任。主任签字上报。主任不在时当值队长能代签。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到现场。立刻口头报告领导。12小时内交书面报告。24小时内交总结表。 | ||
| 监督与罚则 | 报告表要写清时间地点经过和原因。总结表得写处理结果和预防办法。没按时交要被问。表格不全退回重填。 | ||
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1、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业户集体投诉(5家以上);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大厦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大厦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队长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管理处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参与事件处理的队长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管理处主任,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