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放炮员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放炮作业。
二、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保险”、“三人连锁”等放炮制度。
三、 负责放炮整过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放炮安全。
四、 负责监督跟班队长对放炮站岗人员的安排事项。
五、 负责放炮后对未爆雷管的清理工作,负责剩余雷管、炸药返还炸药库的工作。
六、 在工作面存放炸药,注意下列事项:
1、 炸药箱随时加锁并随身携带炸药箱钥匙,存放量最多不得超过迎头一小班用药,箱内严禁放其它物品。
2、 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类存放在专用的存放箱内并加锁。
3、 炸药、雷管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存放地点应在警戒线外无淋水处。
4、 存放火药地点不准有人休息,严禁坐在药箱上。
二、 负责放炮前、后清点人数和放炮前监督跟班队长撤出人员的工作。
三、 负责瞎炮处理工作,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15条执行操作。
一、 在公司分管领导、区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区长抓好全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 制度目标 | 防止瓦斯超限引发事故,保障放炮作业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配仪器、审图表、盖章存档;安全员监督执行;瓦斯检查员指导填表;爆破工填表带牌。 | ||
| 核心条款 | 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查瓦斯;三牌交换才能放炮;瓦斯超1%不准干。 | ||
| 执行要求 | 每次进班带表带仪;填完要工长和瓦斯员签字;交仪时一起交表;不填或乱填要罚款;没放炮也要写明。 | ||
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放炮。
3.通风科负责为井下专职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专职爆破工入井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领上“一炮三检”图表,到达作业地点后由爆破工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并应有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的签名,下班后专职爆破工交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将图表一起交至仪器收发室工作人员。
5.通风科必须设专人认真审核“一炮三检”图表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签字(盖章)保存。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图表的队组和专职爆破工,要进行罚款处理。
6.不管当班放炮与否,都必须携带和填写“一炮三检”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