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厂里老出安全问题,想让经营这块别拖后腿,大家干活心里有数,少出事,保平安。 | ||
|---|---|---|---|
| 适用范围 | 管计划经营系统所有人,管订制度、批钱、开会、培训、盯指标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经营副厂长牵头定规矩、盯落实;各科室主任执行日常动作;安全部不定期查记录和现场。 | ||
| 禁止行为 | 不许把安全经费挪作他用;不许发包没安全指标的活;不许跳过安全培训就上岗;不许制度写了不检查。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初开安全会,月底交执行记录;安全部每季度查一次,缺一次扣绩效分;连续两次不合格换人盯。 | ||
经营副厂长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 制定背景 | 怕暴雨洪水淹井伤人。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得有紧急撤人制度。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总负责。调度室发指令。班组长带人撤。安监员盯现场。 | ||
| 管理规定 | 暴雨预警、突水征兆、邻矿出事、排水失效,都得马上停、马上撤。 | ||
| 监督与罚则 | 启动预案成立指挥部。班组长带队按路线走。调度室记人数。撤错或不撤要查原因。每月演练一次。 | ||
(一)为防止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
1. 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 50mm 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 发现老空区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 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 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 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