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消防中心有人一直守着,设备不出问题,报警能马上处理。 | ||
|---|---|---|---|
| 职责分工 | 值班员负责24小时值守、记录、清洁;消防专职员负责巡检、报修;部门负责人汇总上报。 | ||
| 核心条款 | 不准离岗、不准吸烟、不准放危险品、不准占报警电话;每天查设备、填表;报警要立刻核实处理。 | ||
| 执行要求 | 值班记录每天写,卫生每天扫,设备每天检,月报表每月交;主管不定期抽查,问题当天整改。 | ||
美居中心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1、消防中心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作好值班记录,室内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2、每天检查消防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有计划地点检各种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填写消防系统的检测登记表,每月与部门工作总结上报。
3、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检查信号的真假,经核实后予以处理。
4、消防专职值班员负责对物业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和管理,发现丢失和损坏要立即报告。
5、值班室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消防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7、消防中心内应配备手持灭火器材、消火栓扳手、消防头盔、战斗服等消防器材。
| 制度目标 | 不让消防器材乱放乱用,防止坏了丢了,确保真起火时能用上。 |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管登记和补充;三级防火责任人天天检查;商铺厂家自己管自己区域的。 | ||
| 核心条款 | 不能挪动消防器材,不能挡消火栓,装修不能改喷淋烟感位置,要改得消防部门批。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有人看,有登记表,动用了马上补,挡东西马上清,不听劝就上报,验收不过不能用。 | ||
物业项目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管理处)应管理好所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防损坏与丢失。
二、各部门、管理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视检查要落实到三级防火责任人,并做好标识。
三、消防器材的定位、统计由各管理处负责,并登记《消防器材登记表》。如因救火而动用应及时补充。
四、室内外消火栓周围不能有影响消火栓使用的障碍物。
五、如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须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六、商铺、厂家的装修要严格执行《装修指南》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员在检查与验收中应注意:
1、装修中不允许改变原消防设施的位置与数目,如室内消火栓、喷淋头、烟感、放水阀等。
2、若改变原消防设施的位置、数目必须经市消防部门审批同意。
3、商铺、厂家的装修须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