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没人查、没人管,想让事故快点说出来,查清楚原因,以后少死人少伤人。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公司总承包工程的施工项目里,工人出事这事。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最先报,区域公司接着报,总公司最后报。安全员查现场,公司领导盯整改,工会也得看着。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打电话说情况,不能拖;现场东西别乱动,要拍照画图留证据;轻伤重伤死亡分清楚,按标准算损失。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交报表,迟交漏报要问;查事故必须找目击者、看记录、测现场;没按流程办的,警告、撤职、扣钱都可能有;还要全员开会讲教训。 | ||
1. 总则
1.1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中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
1.3 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7)、《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3-1986)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过事故,怕再出事。想把事故管住,早点发现,早点处理,不让小问题变大麻烦。 | ||
|---|---|---|---|
| 适用范围 | 矿里所有人,所有部门,所有大小事故和差点出事的情况。 | ||
| 职责分工 | 矿委领导带头管,安监科具体干,谁在现场谁先报,谁接报谁快去,安监科全程盯。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瞒、不能拖;抢救时要保现场,实在要动得做记号;目击者必须说实话。 | ||
| 监督与罚则 | 安监科查现场、写报告、找原因、定措施、提处理意见;矿长批了才执行;处理结果要告诉全矿人;不照做就追责。 | ||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防范,努力减少或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事故报告、分析和处理制度。
1、凡矿内发生事故(含未遂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矿委领导和安监科,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并保护现场,因抢救人员需移动现场的,必须设好标记,以便调查、分析、查找原因,严禁隐瞒不报和故意拖延报告。
2、矿、安监科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防止事故扩大,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同时作好现场第一手资料的勘验、记录等工作。
| 制定目的 | 怕干活时被电打到、烧伤、摔下来、东西炸开。也怕用错工具、点错火、焊错地方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碰电、动火、用电动工具、焊东西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管好工具和培训。班组长盯现场。干活人自己检查用具、守规矩、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用前看有没有破、裂、脏;用完挂好放好;火离易燃物远点;焊前清干净油;砂轮戴眼镜;焊工穿好衣服戴面罩。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天看,安全部不定期查。没做到就停工学规矩,再犯扣分。检查记在本子上,谁查谁签字。 | ||
第一节 使用安全用具的规定
第290条 安全用具包括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第291条 绝缘安全用具分为两种:
一、 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其绝缘强度足以抵抗电气设备运行电压的安全用具。
高压设备的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杆、绝缘夹钳和高压试电笔等。
低压设备的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装有绝缘柄的工具和低压试电笔等。
二、 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其绝缘强度不足以抵抗电气设备运行电压的安全用具。
高压设备的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及绝缘台等。
低压设备的辅助绝缘安全用具:绝缘台、绝缘垫、绝缘靴及绝缘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