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校舍老了容易出问题,怕学生老师受伤,得有人盯紧点。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教学楼、实验楼、平房、厕所、下水道、化粪池。 | ||
| 职责分工 | 副校长带头,总务主任和副主任干活,其他组员配合检查维护。 | ||
| 管理规定 | 楼要按期查,教学楼实验楼一季一次,平房半月一次;厕所要通水,化粪池一年清一次,下水道一季清一次。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检查都要记下来,发现破坏行为马上拦住,再告诉学校;不记录、不清理、不汇报的,要被提醒或批评。 | ||
一、校舍安全隐患检测工作在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检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总务主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
二、定期检查校舍安全,教学楼、实验楼每一季度检查一次,平房每半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经常维护好校内的厕所设施,保证上下水畅通,化粪池每年清理一次,下水道每季度清理一次。
四、向学生进行经常性的爱校教育,自觉维护学校的一切设施,保护校舍不受破坏,若发现有破坏行为的对其进行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 制度目标 | 管好炸药雷管这些危险东西,防止出事故,保护大家安全,不让坏人拿去干坏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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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公安部门负责审批和检查,单位负责人管仓库和人员,保管员盯住进出库,爆破员只准按规矩作业。 | ||
| 核心条款 | 炸药雷管必须分开放,不能混存;领用要记清品种数量和谁领的;库房不准抽烟用火;不能转借私藏。 | ||
| 执行要求 | 记录本要写清楚,保存两年;丢了偷了24小时内必须报警;爆破前设警戒,农民用炸药得先经派出所批;大型爆破必须公安局点头。 | ||
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犯罪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和涉爆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工作,凡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残疾缺陷的一律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二、民爆物品从业单位必须建设民用爆炸物品专用储存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加强值班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
三、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存放,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存放在雷管库或保险柜和炸药库或保险柜内,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