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学院评教评学材料越来越多,乱放容易丢,得统一管起来。方便以后查成绩、写报告、做研究,还能帮老师改进教学。 | ||
|---|---|---|---|
| 适用范围 | 管教学督导处和各系部。管听课记录、评教表、监控报告这些纸的和电子的材料。 | ||
| 职责分工 | 督导处设档案室,专人管。各系部督导室主任盯这事,联络员收材料、整理好交上去。档案室的人检查质量、指导系部。 | ||
| 禁止行为 | 材料不能涂改、剪裁、乱划。不能私藏不交,不能弄脏撕破。没批准不能销毁旧档案。 | ||
| 检查与监督 | 督导处定规矩、建系统、管移交。系部每月交一次,学期结束一周内交完。交接要签字,不交或乱交要重做。档案室每季度查一次归档情况,漏交两次通报批评。 | ||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发挥其在质量纠偏、绩效考评、决策咨询及教学研究中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教学质量监控档案,是指学院在评教、评学、评管等质量监控过程中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材料。
| 制定目的 | 老师学生用资料老出问题,想让大家借得明白、还得及时、用得安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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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本院老师、研究生、毕业班和小语种学生;管图书报刊借阅、存放、复印、赔偿。 | ||
| 职责分工 | 室主任牵头定事,工作人员收书催还办手续,院领导批特例,师生一起盯着看。 | ||
| 禁止行为 | 不拿证件不准进,书不放回原处不行,没借走书就带出去不行,大声说话不行,复印不当天还也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进门查证,还书看日期,超期一天罚一块,催还不理就停借两个月,赔钱一周内交清,不交就报院里处理。 | ||
第一条 本室服务对象主要是本院教职工和研究生;同时,也为本院本科毕业班学生、小语种学生、进修生提供一定限度的服务。
第二条 读者进入本室时,应出示证件,应将随身物品(如书包等)放置于存放物品的书架上。图书资料及报刊杂志阅毕应放回原处;未办理借出手续,不得将本室的图书资料及报刊杂志带出室外。室内务必保持安静、整洁,禁止高声谈笑或聊天。
第三条 本室所有的工具书、无复本的图书原则上不外借(但可外借复印,但复印必须当天归还,同时以证件或图书价格的五倍作为保证)。本院教职工因教学科研需要、研究生因撰写论文,需借出无复本的图书者,须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出手续。
第四条 本院教职工、研究生可借阅复本图书、外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