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教学任务能分下去、管得住,每门课都上好,目标都能达到。 |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提意见、定计划;教务主任编课表、控进度;任课老师备课上课。 | ||
| 核心条款 | 编好课表、发教材、集体备课、检查教案、听课评课、查作业、做教学分析。 | ||
| 执行要求 | 开学前一周发课表和教材,开学时查备课,开学后一周交计划,每天查上课,定期听评课,每学年搞公开课,期中期末分析质量。 | ||
一、目的
根据教学计划,实施教学任务的分解落实,对教学过程的各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各科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学期从开学准备到学期结束的全部教学过程。
三、职责
1.教务处根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计划提出原则性意见,教务处主任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
2.教务处制订教材发放清单,分解学期教学任务,下达本学期的工作计划,编制学期总课表、班级课表、教师课表及学期教学进度表,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总体控制。
3.根据分解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安排任课教师编制课程表,教务主任对各教学环节进行实际具体控制。
四、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编制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提交教学副校长审定并实施。
2.安排、落实各任课教师应承担的教学任务。
3.教务处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编制教师、班级及课程表。
| 制定背景 | 怕学生吃坏肚子,食堂卫生乱糟糟没人管,出事就晚了。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食堂、分餐点,还有所有做饭和打饭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总务处带头管,食堂管理员天天查,校医不定期抽查记录。 | ||
| 管理规定 | 证照要全,设施要齐,生熟分开,烧透再卖,剩饭当天清,留样400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验收记台账,每周检查打分,不达标扣绩效,严重问题停业整改。 | ||
学校饮食卫生制度(四)
1、学校食堂必须持有特种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应有符合标准的设施(包括防尘、防蝇、防蟑、防鼠、防紫外线消毒和空调降温设施)。
3、学校食堂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人员,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进货食品要做好日期标签。
4、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每年检查一次,凡有5病者不得上岗,(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化脓性皮肤病)。
5、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上岗前和便后洗净双手,不戴饰物,在操时做到“三白”(白帽、白口罩、白衣服)。并不在室内吸烟。
6、生熟食品分开(包括冰箱、容器和粘板),并应有明显标志。
7、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剩菜、剩饭当天倒掉,不得供应水产品,生冷拌菜。
| 制定背景 | 学校想鼓励学生好好表现,也得管住那些不守规矩的。怕大家乱来,影响学习和校园风气。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学生,包括走读生和住校生。 | ||
| 职责分工 | 班主任最先发现情况,年级组长和德育处一起查证,校长室最后拍板。家长也要配合教育。 | ||
| 管理规定 | 做好事有表扬、发奖状、评三好;犯错轻的被点名批评,重的给警告、记过甚至劝退。不能顶撞老师、不能打架、不能作弊、不能破坏公物。 | ||
| 监督与罚则 | 班主任先提意见,德育处核实,校长室批准后全校通报。处分记进档案,还要通知家长。改好了能申请撤销,不认错会加重处理。 | ||
区高级中学学生奖惩制度
1.奖 励
(1)学生奖励规定
(一)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
(二)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生的学籍卡和毕业登记表,学校要建立受奖档案。
(三)根据上级规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本程序如下:
1.对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由学生民主评议。
2.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3.班主任组织填写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并提出意见。
4.德育处(汇总公告征求意见后报批)签署意见。
5.校长室审批,作出表彰决定。
| 制度目标 | 防止学生乱搞坏宿舍东西,让大家懂法守规矩,保护学校财产,让师生用得安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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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总务处牵头管清查和赔偿;安全处配合检查;政教处管处分;寝室管理员负责期末清点和放行把关。 | ||
| 核心条款 | 故意损坏要赔钱,照价或加倍;找不到人就全寝室赔;修之前必须先交钱;离校前不赔完不许走。 | ||
| 执行要求 | 总务处不定期查;赔偿必须交财务室才修;期末离校时管理员当场清点;不签字不贴责任书不行;责任书要一式两份存档加张贴。 | ||
同学们,故意损坏公物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详见绵中学生奖惩条例),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见下面“相关法律知识”)。为了培养同学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同学们的法制观念,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也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维护及使用,以便更好地为师生服务,学校和总务处决定对各班寝室内的物品实行寝室物品管理责任制。
1、总务处和安全处将不定期对寝室内物品进行清查,对故意损坏的寝室公物将视其带来的不良影响程度和当时物价情况实行照价赔偿或多倍赔偿,且将故意损坏公物者上报政教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不能确定故意损坏公物者则由该寝室全体同学共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