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背景 | 小区要有人管安全,防火防盗得盯紧,物业得有专人守着大门和巡逻。 | ||
|---|---|---|---|
| 核心职能 | 看门、巡逻、查人查物、管消防器材、保持岗亭干净。 | ||
| 工作内容 | 登记进出人员车辆,每两小时巡一次楼和园区,检查灭火器,打扫岗亭,填值班表。 | ||
| 协作关系 | 听班长安排,跟保洁员换班时交接卫生,和维修工一起处理突发火情,偶尔帮客服递单子。 | ||
1、直接上级:公共秩序班长
2、直属下级:无
3、工作概述:负责项目公共秩序及消防安全维护工作
4、岗位职责:
〈1〉 负责项目公共秩序及消防安全维护工作;
〈2〉 执行公司安全防范制度、工作规范、作业指导书及应急预案;
〈3〉 负责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4〉 负责园区、楼宇的日常巡视;
〈5〉 负责岗上用品、消防器材的保管、使用、养护工作;
〈6〉 负责内务及工作区域卫生;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制定背景 | 各地老出大事故,没预案就乱套了,得提前想好怎么救、谁来救、东西放哪。 | ||
|---|---|---|---|
| 适用范围 | 市县级政府、工厂工地、消防重点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方、有职业病风险的厂子。 | ||
| 职责分工 | 市长县长带头定预案,厂长经理负责本单位,项目技术部具体搞,总包统一编,分包跟着练。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写清楚怎么救、找谁、用啥工具,重大危险源要单独列,员工得知道咋跑咋躲。 | ||
| 监督与罚则 | 预案写完要组织演练,一年至少一次,器材定期检查,不练不配不更新就通报批评,出事倒查责任。 | ||
1、根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 (地、州)、县 (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国务院《特殊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