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宿舍干净整齐,大家休息好,上班有精神,工作效率高。 |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行政专员管宿舍。员工要听安排。宿舍只给单身员工住。 | ||
| 核心条款 | 按时起床吃饭上班。晚上10点半后不吵闹,11点熄灯。不串寝、不留外人、不带危险品、轮流打扫卫生。 | ||
| 执行要求 | 值日生每天早上7:45前扫完办公室。晚上10:30前回宿舍,晚归要请假。卫生轮值表贴门后。乱扔垃圾、堆衣服、拉电线都不行。违规会被警告或赶出宿舍。 | ||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 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7:50晨会;8:00正式开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 制定目的 | 怕老师跟不上新课改,课堂乱套,学生学不好。 | ||
|---|---|---|---|
| 适用范围 | 本校所有老师,分校长、骨干、普通教师三层。 | ||
| 职责分工 | 校长带头学,骨干老师带课带培训,普通老师认真参加、实践新教法。 | ||
| 管理要求 | 开讲座、听示范课、分析案例、做课题、搞问题沙龙,每周固定时间学。 | ||
| 监督与检查 | 校长和组长检查,教研组记录考勤,不参加扣考核分,影响评优评先。 | ||
一、培训宗旨
认真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的进程,立足校本,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要求,有效实施教育教学的师资队伍。
二、培训目标
1、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学科课程的基本理念,理解学科教育的功能和价值。
2、深入研究学科教学中的各种实际问题,根据课程标准的有关要求,解决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理念与操作的结合上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
4、根据学校实际,采取分层培训的方法。
三、培训对象
校本培训的对象为本校的教师,但根据校本培训的特点,培训必须分层次进行。
1、组建一支实施校本培训的核心队伍,校长必须是核心队伍成员。
| 设立背景 | 政教处要管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 | ||
|---|---|---|---|
| 核心职能 | 帮主任干活,盯学生纪律,组织活动,评班主任 | ||
| 工作内容 | 查班会开没开,看升旗仪式,搞三优评选,带学生社会实践 | ||
| 协作关系 | 听政教主任安排,跟班主任打交道,配合校领导,和团委一起办活动 | ||
中专学校领导岗位职责公开承诺书(副主任政教处)
1.服从上级领导,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按要求认真及时完成。
2. 协助政教主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3.按政教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的实施。
4. 协助政教处主任考核班主任工作。
5. 协助主任组织好每年的“三优”评选工作。
6. 按工作计划协助主任组织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7.抓好学校纪律,检查班会的召开情况。
8.协助主任组织好全校的大型活动,如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周会,开学典礼、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等。
9. 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公平、公正。
| 制定目的 | 怕乱套,想让报名、转学、休学这些事有规矩可循,大家按统一办法办,不扯皮不拖拉。 | ||
|---|---|---|---|
| 适用范围 | 管全校学生,管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档案、毕业结业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学籍管理员牵头干具体活,班主任填表签字,教导处审批把关,政治处管处分,年级组配合。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伪造证件冒名顶替,不能逾期一周不报到,不能无故旷课36节以上,不能擅自调班。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开学前完成注册,学籍管理员每月查一次档案,没按时办的停发学籍号,超期不补的直接注销,教导处每学期末抽查执行情况。 | ||
中学(学校)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籍管理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的取得
第二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即取得下吉中学学籍。
第三条新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代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同时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