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采购乱来,想让花钱更透明、更省钱,防止贪污腐败,按国家法律做事。 | ||
|---|---|---|---|
| 适用范围 | 管全院所有买东西的事,包括设备、图书、维修材料这些,不管大小都得按规矩来。 | ||
| 职责分工 | 采购领导小组拍板,采购工作小组干活,监督小组盯着看,用物单位把质量关,后勤管价格,监察管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私下定供应商,不准收回扣,不准少于3家投标,不准不公示结果,不准囤货浪费。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填表审批,再招标或比价,3000元以上必须公开招,验收要签字,资料全留档,查出问题追责处理。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加强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物资采购应遵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大宗物资采购按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的原则,坚持节俭增效,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自治区和贵港市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学院所有的物资采购,凡是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定额以上的,必须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 制定背景 | 大家干活累,老不休息身体扛不住。想让大家每年都能歇一歇,别把人熬坏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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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国家机关里上班的正式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单位领导批假,人事部门算天数,办公室盯着执行,谁不按规矩办就找谁。 | ||
| 管理规定 | 工龄越长,年假越多;当年没休完就作废;病事假先扣年假;考核不合格或请假太多就不给休。 | ||
| 监督与罚则 | 工资照发,福利不变;人事每月查考勤;发现多休或少休要补登记;年底统一核对,错了马上改;谁乱批假要被提醒。 | ||
国家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