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小伤大伤,记录乱七八糟,上报拖拖拉拉,公司老是后知后觉。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项目现场人员、安全员、资料员、现场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和资料员记小伤;现场负责人盯轻伤;公司安全处管重伤和死亡;抽查组负责查清原因。 | ||
| 管理规定 | 小伤当天记;轻伤24小时内报;重伤死亡马上电话报;现场不能动;伤员要先救。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月底交登记表;安全处收表后查漏;抽查组去现场翻记录、问人、看现场;漏报迟报的扣当月绩效;弄虚作假的停岗学习。 | ||
1、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不满八小时由安全、资料员根据伤者伤情做好记录,每月底将工伤事故登记表报公司。
2、轻伤事故(休假八小时以上)向现场负责人汇报,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处汇报,填写《企业职工因工负伤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处。
3、发生伤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事故,经济损失重大,应用快速方法向上逐级报告。
4、保护好事故现场和抢救伤员,控制事故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5、公司接到报告成立事故抽查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处理结论和改进措施。
6、对事故的处理,应查明原因、查明性质和责任者、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一、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目标与方法
为达到确保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出现重大的伤亡事故,工程竣工后的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结构、功能使用安全之目标,监理应从以下
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控制:
(1) 按《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审阅工程设计图纸、文件,检查技术措施。以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功能使用安全、施工操作安全;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对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运作方法的落实情况作经常性的检查,达到处处落实、件件可靠;
(4) 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二、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要点:
(1)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监理
(a)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②制度中是否有齐全而明确的目标;③项目与分包单位及班组签定的施工合同条款中,有无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指标;④各生产管理层以及公司与项目、总包与分包间是否都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机构、人员,且已经各方确认;⑤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奖惩与考核制度并在过程中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