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有人不守规矩,容易出事故。想管住乱来、瞎干、不听招呼这些事。 | ||
|---|---|---|---|
| 适用范围 | 管机电科、安监部门、各要害岗位工人。 | ||
| 职责分工 | 机电科长牵头查小事故。安监部门牵头查大事故。技术人员负责培训。 | ||
| 管理规定 | 三违必须三不放过。事故要追查分析。处罚要写书面意见。当事人要学安全技术。 | ||
| 监督与罚则 | 小事故科长查,报安监备案。大事故安监查,报公司领导。罚钱 学习双管齐下。每年至少培训1-2次。 | ||
1、对"三违"现象必须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
2、对一般的机电事故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追查分析,并对事故者写出书面处罚意见,报安监部门备案。
3、对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性质较严重的),由安监部门组织责任单位的领导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将事故分析处理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
4、对事故当事者,除处以经济上的处罚外,必须在工区或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学习。
5、机电科必须定期地对各要害场所岗位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劳动组织教育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的安全技术培训,由分管的技术人员负责。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现场乱糟糟,责任扯不清,上报拖拖拉拉。 | ||
|---|---|---|---|
| 适用范围 | 单位所有人,各科室,所有安全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安全总负责人带头,主管负责人配合,各科室负责人盯自己人,总负责人最后兜底。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一级报一级,现场不能动,必须保护好,处理要追责。 | ||
| 监督与罚则 | 谁不报就查谁,查实了扣钱或处分,严重的一律交法律,每月抽查记录,留痕备查。 | ||
一、发生事故要做到及时、逐级上报、并立即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核实等工作。
二、单位安全总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总负责人,总负责人负责逐级报告,并做好现场各项工作的处理。
三、事故处理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按《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五、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3事故单位的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