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水害出事,想把防治水这事干得更靠谱点,不让资料错、预报晚、工程质量差。 | ||
|---|---|---|---|
| 适用范围 | 管矿上所有跟防治水打交道的人和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拍板负责,总工管技术把关,水害防治中心干活执行,地测科也一起干。 | ||
| 管理规定 | 不准资料乱写、不准预报出错、不准工程糊弄、不准记录拖拉、不准图纸画错。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事马上查,小问题地测科自己查,大问题总工带队查,重大事故矿长牵头查;按情节罚钱、记过、撤职;有功劳就发奖励。 | ||
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等。
| 制度目标 | 防止煤层自己烧起来,保证仪器好用,不出安全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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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物管科机电科计划科通风区一起验货。通风区收货送检。各科室管好自己那块设备。 | ||
| 核心条款 | 仪器要验收合格才能用。必须按计划送检。要有台账。便携仪凭牌领。不准私自拆修。 | ||
| 执行要求 | 送检要填台账,超期不能用。领用要检查电量和外观。用完马上充电。坏的马上报修。色谱仪制氮机每天检查。 | ||
1、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安全仪器仪表进矿使用前,必须由物管科、机电科、计划科、通风区等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通风区方可接收,并按有关规定送验后投入使用。
2、按矿井生产的实际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灭火仪器仪表,备用量不少于应装备的20%,并保证性能完好,计量检定合格。
3、防灭火仪器仪表必须按集团公司的年度送检计划,及时送检,并填写送检台帐。只有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准超过检定周期使用。
4、防灭火仪器仪表必须登记台帐,做到帐物相符。仪器仪表必须集中管理,使用、发放、维修记录齐全。
5、发出的便携仪式仪器仪表要保证电量充足、灵敏可靠,便携式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必须凭牌领取,领取时认真检查仪器仪表完好情况。
6、使用人员要妥善使用便携式仪器仪表,注意保养、爱护,防止猛烈摔打和碰撞,避免淋水,禁止浸入水中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