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节假日期间容易松懈,怕工地出安全问题,想盯紧点别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建工程,还有节假日期间值班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法人代表或主管经理带队检查,项目部配合整改,安全部门盯着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巡查两次以上,查用电、机械、基坑、封闭;隐患要记下来,按三定改;现场封闭,进出登记。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时当场记录,限期整改,复查是否真改了;不配合就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扣绩效。 | ||
1.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国家检查标准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
2.加强对节假期间的检查工作,公司由法人代表或主管经理带领相关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防火质量安全等方面不少于两次巡查和夜间抽查。
3.检查重点对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机械设备保管保养管理,基坑防护措施的落实,主体封闭是否严密等严格检查。
4.对查出的安全、质量、防火等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制定整改措施,本着三定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
5. 受检项目部配合检查,对查出隐患,必须按要求整改,并且保证按“三定”措施落实。
6. 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管理,并进行安全法制的教育,提高值班人员法制意识,做到遵法守纪、不违法。
| 制度目标 | 让事故统计快一点准一点,给安全工作找依据。 |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要填表报事故;分公司安全处收材料;总公司安全部审查盖章;工会办工伤鉴定。 | ||
| 核心条款 | 出事马上报;填《登记表》《调查报告书》;瞒报要罚钱;揭发有奖还保密。 | ||
| 执行要求 | 出事立刻打电话报;填表当天交;总公司三天内审完;分公司每月汇总;安全部抽查落实情况;罚金从项目款里扣。 | ||
为及时准确地搞好事故统计,提供科学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现就职(民)工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审批事宜,做如下补充规定:
1.各在建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和有关部门,由职(民)工所在工地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做好原始记录,由项目经理向分公司安全处报告。同时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调查组,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和经济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构成重伤事故,应填报《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总公司安全部。
2.总公司安全部在接到各单位报告的事故《电话报告》或《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后,要根据现场调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及时认真地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意见进行最后分析结案,所有的资料由总公司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