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日本公司治理太老套,监事会不管用,想学美国换新法。2002年大改商法,搞独立董事来盯住经理人。 | ||
|---|---|---|---|
| 适用范围 | 主要管上市公司,特别是那些规模大、要设委员会的公司。 | ||
|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自己决定用不用独立董事,执行经理干活,审计委员盯着他们,监事角色被替代了。 | ||
| 管理规定 | 董事不能随便管业务,得交给执行经理;审计委员能查账、能叫停违规行为、能代表公司打官司。 | ||
| 监督与罚则 | 审计委员随时问情况,查子公司也行;发现乱来马上报董事会;真出事了还能起诉或应诉;费用公司得报销。 | ||
[摘要]____年5月29日,日本完成战后50余年来规模最大的商法、公司法修改,其一大特色就是引进美国式的独立董事制度,改善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以上市公司为主的大型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还是强化独立监事,在法律上仅作任意性规定,交由公司自己选择适用;实行独立董事的公司,原来的监事制度随即废除,另设执行经理,而独立董事的责任也有别于其他董事,制度设置颇具合理性。反观我国上市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则,有许多不足。我们应及早吸收他人的经验教训,将我国的制度性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
| 设立背景 | 公司发展需要有人定方向、管大事、盯全局。董事长得拍板经营方针,管外交,看各部门干活。 | ||
|---|---|---|---|
| 核心职能 | 做最高决定,管公司大方向,盯重大事务,处理突发问题,调配资源和资金。 | ||
| 工作内容 | 听高管汇报、开董事会、监督工程、调部门结构、管财务行政人力、盯质量生产营销等、处理特殊订单。 | ||
| 协作关系 | 跟董事会、高管团队、各部门负责人打交道。向股东负责,指挥所有部门,协调内外部关键人。 | ||
1、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进行决策。
2、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保持对他们工作的监察。
3、对一期工程实施的工作项目监督执行;对二期工程建设的工作内容进行规划。
4、对部门的合并、分解等结构方面的调整做最终决定。
5、负责领导财务、行政人力资源工作;对质量技术、生产、供应、营销、储运、热电、维修等工作进行监督。
6、负责公司的重大外交事务。
7、监督各部门的运作关系。
8、处理公司内外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9、调配全公司的资金、资源运作。
10、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董事会办公会议。
11、处理一些特殊订单(低价单、大客户、特殊行业用户、特殊行业的贸易)。
12、领导和监督大客户部运作,其他重大事务处理。
13、处理董事会其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