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以前出过吊装事故,大家操作不统一,容易出事。想让每次吊东西都安安全全,不出意外。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起重机干活的人,还有管设备、管人的干部。管吊东西全过程,从准备到收工。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写方案,基层干部批二三级活,二级单位领导批一级活。机动部管设备,人力部管培训,安全部盯现场,监护人守在边上。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吊超重的、埋地的、没绑牢的、棱角不垫的。不准人站在吊物下,不准大风大雨天露天吊,不准设备带病干活。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要检查人、机、环境,试吊一次再正式吊。安全部不定期查,发现不按规矩办就停活整改。每月查台账,没记录扣分。 | ||
1总则
1.1 起重作业是指利用起重机械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液压提升装置、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 制定目的 | 现场设备老出问题,怕伤人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更安心些。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用起重机械的人,管安装、操作、检查、维修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门牵头审方案,监理查设备,操作员自己填记录,领导盯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超负荷起吊,不能没证上岗,不能不验就用,不能缺安全装置。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检查登记,每周查钢丝绳吊钩,月底交记录,漏一次扣分,三次培训重考。 | ||
1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必须经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在现场从事相应的活动。
3起重机械入场时,要经过监理部门进行技术检查并登记造册。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
4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以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并灵敏有效。
5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起吊。如必需超负荷时,应经计算,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 制度目标 | 管好动火、受限空间这些危险活儿,不让出事,保大家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盯着落实,生产部管吹扫方案,设备部审方案和交底,车间负责现场措施和监护。 | ||
| 核心条款 | 动火要办证、分析合格、三不动火;受限空间要通风、测气、有人守着;其他作业也都要有票有监护。 | ||
| 执行要求 | 每项作业前必须辨识风险、办票、培训、检查工具、落实防护;监护人不能离岗;完工要清理现场、验收签字;票要存档一年。 | ||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非常规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降低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中涉及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特殊作业
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