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有人犯错还在查,有人被告但没判完,公司得先让人走。怕影响工作,也怕担风险。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正式员工,不管啥岗位,签了合同就算。 | ||
| 职责分工 | hr牵头办手续,部门领导提意见,总经理最后拍板,法务看法律风险。 | ||
| 管理规定 | 查不清先停职,被告了先不发工资,辞职要提前七天写纸条,移交必须干干净净。 | ||
| 监督与罚则 | 停职就停发钱,解雇要给预告期和资遣费,没办移交就追赔,擅自跑路算免职。 | ||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职:
1、 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 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尚未确定者。
二、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导致停职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资。
三、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 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 制定背景 | 酒店现在制度太笼统,有的模糊不清,有的太简单,有的互相打架。想让规矩真能用起来,别光写在纸上。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酒店员工,包括前台、客房、餐饮这些部门的日常干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牵头写制度,各部门自己执行,监察组盯着看落实没落实,谁不按规矩来就找谁。 | ||
| 管理规定 | 不能跟国家法律对着干,新旧制度要能串得上,文字要写清楚,每条都得有人负责管。 | ||
| 监督与罚则 | 制度贴墙上、发手册、开会讲三遍;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发现不照做的,先提醒,再扣分,老犯错就培训重学。 | ||
梁 璐
到酒店锻炼半个多月了,通过从事具体工作,发现日常工作有太多值得自己去学习去探索的东西。现就酒店规章制度制定方面应注意的问题,简单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酒店规章制度是为保证酒店服务质量以及维持酒店正常运转秩序所制定的,是酒店员工需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科学合理的酒店规章制度是酒店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方法,是管理思路在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对促进酒店的有效管理和高效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我们酒店现有的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有些制度非常笼统,界定模糊,有些规章制度过于简单、不够规范,而有些规章制度缺乏整体观,规章制度之间缺乏协调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