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医疗废物乱堆乱放,污染环境,伤到人。大家收运不规范,登记老丢,存档没规矩。 | ||
|---|---|---|---|
| 适用范围 | 本单位所有产废科室和转运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牵头,转运人员具体干,科室主任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分类装防渗漏容器;交接要登记签名;查标签封口;袋装封闭运送;不走人多地方;运完马上消毒。 | ||
| 监督与罚则 | 办公室每月查登记本和现场,缺一次登记扣50元,容器破了要重做记录,问题多的科室停运一周重新培训。 | ||
1、云浮市医疗废物垃圾站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容器。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转移联单在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存档保存3年。
3、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5、本单位一般采取每周运送一次,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6、医疗废物转交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 制定背景 | 怕医疗废物乱扔乱放,污染环境,害人害己。 |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各科室、所有医护人员、所有医疗废物。 | ||
| 职责分工 | 护理部牵头,医疗安全兼职人员干活,院感科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焚烧类废物必须交护理部;毒麻药按法规办;化学试剂交环保指定公司;过期药要院长批;放射性废物专人管有记录;传染病人排泄物必须先消毒。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记录,现场抽查处置流程。没交护理部扣2000元;流失去向扣1000元;检查不达标要重做。 | ||
1、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护理部由医疗安全兼职人员集中处置。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县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公司(垃圾厂)集中处置。
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必须由院长批准,交护理部由医疗安全兼职人员集中处置。
5、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2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