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动火出事,烧着油氢气这些危险东西,想让每次动火都安安全全的,不出火情不伤人。 | ||
|---|---|---|---|
| 适用范围 | 管两个电厂所有动火的人和事儿,重点是油、氢、煤粉、电缆这些地方动火。 | ||
| 职责分工 | 工作负责人填票盯现场,运行人员隔设备测气体,消防队查灭火措施,值长或领导最后签字放行。 | ||
| 禁止行为 | 油车旁边不准动火,压力没泄完不准动火,容器没洗干净不准动火,风太大不准露天动火,火险原因没查清不准动火。 | ||
| 检查与监督 | 票要手写清楚地点时间内容,每步措施谁干谁签,测气体不合格就停,没签完字不能点火,检查发现漏项扣分重办。 | ||
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 制定目的 | 怕动火出事,烧着油氢气这些危险东西,想让每次动火都安安全全的,不出火情不伤人。 | ||
|---|---|---|---|
| 适用范围 | 管两个电厂所有动火的人和事,重点是油库、氢站、电缆沟这些危险地方动火干活。 | ||
| 职责分工 | 工作负责人填票盯现场,值长或班长批票查隔离,消防员测气体配灭火器,安监员看措施合不合格。 | ||
| 禁止行为 | 油车旁边不准动火,压力没泄完不准焊,易燃容器没清干净不准干,风太大或有火险没查清不准点火。 | ||
| 检查与监督 | 票要一事一地填,测气体合格才准动火,一级每2-4小时重测,二级每天开工前重查,没按规矩办就停掉不许干,检查由值长和消防员轮流做,月底安监抽查。 | ||
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 制度目标 | 防止生产现场起火,保护人和设备安全,避免意外火灾发生。 | ||
|---|---|---|---|
| 职责分工 | 动火负责人组织干活,签发人审核安全措施,许可人批准动火,消防监护人盯现场。 | ||
| 核心条款 | 动火必须开票,分一级二级,禁在未泄压、未清理、风大时干,要测可燃气体。 | ||
| 执行要求 | 开票后才能动火,现场要有消防员盯着,备好灭火器,每2-4小时测一次气体,结束要清火种,票要当天办当天用。 | ||
1 目的
为了加强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现场的消防管理,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确保生产场所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年)
3.2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3.3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____)
3.4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____年)
3.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gb26164.1-____)
3.6 《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健环管理篇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___年5月1日施行)
4 释义
4.1 防火重点部位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 编制目的 | 为了让大家别乱动火,保护电厂设备和人命,让发电供电不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发变电企业,还有设计安装施工的人,工厂用电单位也参考着来。 | ||
| 职责分工 | 厂长是总负责,保卫消防部门管监督,安监部门帮着盯设备,班组有义务消防员。 | ||
| 操作流程 | 定防火重点部位、挂牌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动火必须开票、事故要查清原因。 | ||
| 执行标准 | 重点部位人数配够,义务消防员超10%,演习每季至少一次,消防设施天天有人看,坏了一定马上修。 | ||
1994-05-01发布 199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发布
主编部门:上海电力工业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
| 制度目标 | 防止火灾发生,让动火作业更安全,减少危险,保护人和设备。 | ||
|---|---|---|---|
| 职责分工 | 签发人审必要性安全性;负责人组织干活并教育;许可人做隔离冲洗;值长批准;领导把关;监护人盯现场;焊工按票干活;安监部常检查。 | ||
| 核心条款 | 一级区必须测可燃气体,24小时有效;每2-4小时再测;没票不干;密闭空间要通风;氧气乙炔瓶放够距离;焊机接地要规范。 | ||
| 执行要求 | 票要写清地点措施;开工前双方查现场;动火中负责人必须在场;安全员定期巡查;结束要清残火、等冷却、断电源气源;风大五级停露天活。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xxxx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火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动火票签发人的职责
(一) 动火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
(二)动火工作是否安全、符合安规;
(三)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预控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四)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
(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