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想让工人干活更安全点,少出事故,别得职业病,身体好点。 | ||
|---|---|---|---|
| 适用范围 | 中铝洛铜所有单位,管安全防护、设备保险、尘毒治理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是归口单位,主管副总盯着,各单位领导编计划,安全员汇总上报并盯落实。 | ||
| 禁止行为 | 防护装置不能拆不能坏,安措钱不能挪用,没批的临时项目不能花公司钱。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10月底前报下年计划,生产部审核后报批,完工要验收决算,没按时干完年底罚钱,超支自己掏。 | ||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有计划的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中铝洛铜各单位,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措施和集体福利事项。
1.3本办法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为前提,以劳动部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和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为依据进行编制。
2 名词术语
2.1安全技术:以防止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等。
3 主管单位及领导:
3.1本办法归口单位是中铝洛铜生产部;
3.2执行本计划的部门在中铝洛铜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主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生产部具体负责,履行业务职责。
| 制定目的 | 放炮后有co、co2这些毒气,人吸了会中毒。洒水通风能减少危害,保护大家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专管井下爆破的工人,管炸药、雷管、炮眼、通风、警戒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工主干,班组长管警戒和清点人数,瓦斯员查瓦斯,三个人一起盯“一炮三检”。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瓦斯超1%时装药;不准炮烟没散就进工作面;不准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不准瞎接线路。 | ||
| 检查与监督 | 爆破前洒水、检查瓦斯、清障、移设备、设警戒;班组长撤警戒后才能进人;谁违规谁停工学规程,三次就调岗。 | ||
一、井下爆破作业环境的管理
放炮前后原因,炸药爆炸后通常不可避免地产生co、co2、no、n02等有毒气体,有时还可能产生h2s和so2 。这些气体对人体,在放炮地点20 m范围内充分洒水,以便吸收、溶解放炮产生的部分有害气体和煤(岩)粉尘,净化空气。放炮后,要加强通风。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爆破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不得在放炮后,立即顶着炮烟进人工作面,以防发生中毒事故。
二、井下爆破人员的安全责任
1.井下爆破人员的基本要求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且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