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火灾伤人烧东西,全校都要注意防火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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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各处室、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图书室。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副校长管日常,处室主任盯自己地盘,老师管班级学生。 | ||
| 管理规定 | 不准带火柴烟花进校,不乱烧废纸旧书,通道出口不能堵,灭火器要好用。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有人巡楼查火情,夜里也巡逻,总务处排班检查留记录,发现隐患马上改,没做到就提醒再督促。 | ||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制度目标 | 防止站内动火和电气出事,保护大家安全,避免火灾爆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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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站长盯现场,安全部门批动火证,电工管线路设备,公司安全部收记录。 | ||
| 核心条款 | 动火必须办证,现场要有人看着,灭火器得备够;电工要持证,线路接地要好,老化了马上报修。 | ||
| 执行要求 | 动火前先审批,监护人全程在场;每月查电气,测试做记录,月底交公司安全部;不按规矩就停工罚人。 | ||
一、凡在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到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一级负责人)审批,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二、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加油加气站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加油加气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五、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七、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八、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加油(气)站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报废。
九、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