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矿井火灾太吓人,烧死人、炸矿井、赔大钱。就想让大伙都躲开火,别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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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人,管用火用电、存油存棉纱、修水管防火门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队长盯现场,工人守规矩,安监员每月查三次,查漏风查水池查灭火器。 | ||
| 禁止行为 | 井下不准烤火、不准用电炉、不准乱扔油布头、不准在20米内抽烟,铁桶盖子必须拧紧。 | ||
| 检查与监督 | 班前会讲三遍规矩,班长每班看两回消防器材,月底安监组打分,差的停工学三天再上岗。 | ||
一、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火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成人员伤亡。矿井火灾所产生的高温气体、辐射热直接烧伤造成人员伤亡同时,矿井发生火灾时往往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尤其一氧化碳,它在浓度很低时就具有毒性,据统计,在矿井火灾事故中,遇难人员90%以上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这也是矿井火灾造成重特大恶性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尤其在高瓦斯和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井下一旦发生火灾,则有了高温引爆火源,如果遇有瓦斯积聚或煤尘飞扬与堆积,就会发生爆炸事故。
(3)造成经济损失。
| 制定背景 | 老空积水直接威胁采煤面安全,必须探放水保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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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矿采掘工作面人员和相关技术岗位。 | ||
| 职责分工 | 总工程师牵头设计,矿长审批,施工队执行,安监科检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先探后掘,钻前定好孔位角度深度,装好孔口管做耐压测试,放水时专人盯水量水压。 | ||
| 监督与罚则 | 施工前检修排水设备、清沟清仓,钻机旁设电话和避灾点,瓦检员跟班,异常立刻报调度室,不按要求干就停工整改。 |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矿井做好水灾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我矿现行的采掘工作面都位于-150m水平采空区的下部,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活水源)。并且这一水体直接威胁着现采矿工作面的安全,所以进行探放水工作已成为目前当务之急。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此探放水制度,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此执行:
一.我矿的水害源为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根据《规程》规定,必须采用钻机探放水。在探放水之前,首先要分析查明水害源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及水压,以此确定探水线。探水前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报矿长审批,比较重要的探放水工作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