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目的 | 为了保证巷道维修时工人不被砸伤、电伤、滚石砸到,让干活有章可循,不出乱子。 | ||
|---|---|---|---|
| 适用范围 | 井下维修工、班组长、安全员,专管砌碹和支架的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维修工动手干,老工人和组长盯现场,班组长负责指挥和检查,安全员偶尔来转转。 | ||
| 操作流程 | 先断电挂牌、清浮矸、设挡板;再回碹或换支架;最后砌墙或架棚,步步不能跳。 | ||
| 执行标准 | 用1.2米以上钎子拆碹,板梁插进新碹不少于200mm,灰浆水灰比1:9,棚腿扎角75°,风筒吊挂平直,停电牌必须挂牢。 | ||
第一节 砌碹巷道的维修
第一条 准备及一般规定
1、架线电机巷道,开工前指定专人切断电源,并挂上停电牌,锁上电门,接上接地线保险卡子进行试电,确属无电,方能开工。
2、巷道内电缆、电线、电话线、风管、水管等,必须加以保护。
3、检查施工用的工具和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应准备充足,堆放整齐、工具要完好。
4、开工前由组长及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检查维修地点及安全出口情况,安全出口要畅通,维修地点及两帮浮矸要清除干净,当班应注意事项要事先向本组人员布置清楚。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将施工现场的矸石、杂物装车运走。
5、斜巷中,施工地点上、下两头,必须各设临时保险挡板,防止矸石、料石等物滚动伤人。
| 制定目的 | 怕井下打钻时瓦斯超了、顶板塌了、水突然涌出来伤人。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打钻的人、探水的巷道、钻机和配套设备。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瓦检员查气体,技术员定孔位,工人按指令操作。 | ||
| 管理要求 | 先通风再进人,瓦斯超1%不能开钻,孔位角度不准改,停风必须撤人。 | ||
| 监督与检查 | 安检科每周查一次,跟班领导在现场盯着,不按要求做就停工整改,记录不实要重填。 | ||
一、井下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在进入钻孔施工地点时,必须检查好该处的通风、瓦斯及顶板支护等情况,如有隐患,处理好后方可进入施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无风地点打钻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通风或采用导风筒通风,在打钻过程中不准停风,并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特殊情况停风时,必须按规定撤出施工地点的所有人员。
3.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4.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在钻机运到工作现场,必须根据钻孔倾角及所用钻杆的长短及立柱的高度进行垫底,起底或护帮工作,保证顶板与底板的平行,而立柱必须垂直其平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