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监控设备,不让它坏掉,不乱报警,不误断电,保障井下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总工和科长督促检查。通风机电组管日常。监控工调校维修。调度员盯屏幕报异常。 | ||
| 核心条款 | 按规范装设备。规程里写清位置数量参数。分站挂牌专人看管。传感器有人吊挂移动。 | ||
| 执行要求 | 每月调校分站,每10天调校传感器和测试断电。巡检保养及时修。台账记录要全要准。中心站只准值班人进。 | ||
1、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要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监控安装、使用和管理工作。
2、通风、机电安全监控管理人员(通风、监控组组长)负责安全监控日常管理工作。
3、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安装位置、种类、数量,电缆敷设路线,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4、安全监控的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执行。
5、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并要爱护、保养好。
6、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保持按规定设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 制定背景 | 传感器老是不自动断电,容易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装了甲烷传感器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矿长牵头,机电科执行,安监科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有断电功能;故障时马上切掉非本安设备电源;报警不跳闸算事故。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试验一次,现场查记录;没做试验扣分;断电失灵立刻停用区域,追人责任,写报告交领导。 | ||
第一条 成立甲烷传感器断电追究组织,定期对甲烷传感器断电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二条 凡是安装有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具有断电功能。
第三条 甲烷传感器发现故障,无信号,报警等必须要切断该传感器所控制区域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一切电源。
第四条 凡是甲烷传感器发生任何故障,报警不能断电的,一经发现,按事故论处,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