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教室桌椅老被划坏,电脑屏幕常被砸,总得修来修去。老师学生弄坏了不赔,学校钱不够用。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各班、各办公室、实验室、保安、值周老师。 | ||
| 职责分工 | 总务处管总,班主任查本班,处室负责人查自己地盘,专用室老师查借用的人,值周老师和保安盯公共区。 | ||
| 管理规定 | 谁弄坏谁赔钱;照原价赔;故意搞坏要多赔;修不好按现价赔;修好了也得多赔点。 | ||
| 监督与罚则 | 先报总务处,他们定赔多少钱,再交财务处,交完拿收据;查不出人就负责人自己赔;不交钱期末工资里扣;调走前必须还清所有东西。 | ||
e中学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一、 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1、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2、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3、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4、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5、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 制度目标 | 管好学院里没用的旧东西,不让乱扔乱卖,把钱收上来。 | ||
|---|---|---|---|
| 职责分工 | 部门领导批,资产管理员登记,总务处开条,财务处收钱,保卫处查门禁。 | ||
| 核心条款 | 旧物每月处理一次,500元以上设备走报废流程,个人不能私卖,放行要凭条子。 | ||
| 执行要求 | 登记要写清时间数量金额,收入立刻交财务,门卫见条才放行,每月对账,不照做就罚人。 | ||
废旧物品处理暂行规定【1】
为规范学院有关废旧物品的管理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学院内经有关部门和程序确认无使用价值的废旧物品,如墨盒、硒鼓等办公用品,线材、钢材等五金维修废料,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用品,过期教材、报刊杂志、宣传资料、设备外包装等纸类物品及废弃家具等,可作为废旧物品变卖处理。
但购买原值500元以上的设备在失去使用价值后,须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由设备处进行处置。
二、各部门的废旧物品处理须报请部门领导批准,由资产管理员组织人员实施并登记有关内容(时间、实施者、批准人、物品名称和数量、金额及上交时间等),其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三、废旧物品至少每月处理一次,处理后的收入须即刻上交学院财务处,现金不得滞留于除财务处以外的其他部门。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