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有人接触粉尘和毒物会得职业病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干活的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工会牵头干,行政配合做,大家一块监督 | ||
| 管理规定 | 要培训卫生知识,发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出事能撤离,提意见要听 | ||
| 监督与罚则 | 开会讲、板报贴、检查落实情况,不执行就督促,再不行找上级部门 | ||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我公司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职业病,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生产经营快速、稳定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
一、督促并协助公司行政,利用会议、板报、专题学习讨论等形式,经常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动员、组织劳动者积极参与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程序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并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与行政协调、督促解决,制定防治措施。
四、对本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行使要求予以纠正的权利。
五、对产生职业病严重危险时,行使要求公司行政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
六、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行使参与事故调查的权利。
| 制度目标 | 保护职工健康,维护企业权益,建好管好职业健康档案。 | ||
|---|---|---|---|
| 职责分工 | 综合办公室负责建档案、保管档案。劳资部也要管好档案安全。档案员要守好隐私。 | ||
| 核心条款 | 档案含职业史、危害接触史、体检结果、诊疗资料。离职可拿复印件,要盖章。 | ||
| 执行要求 | 查档案要本人或亲属来,别人不能乱看。离职三个月后封存旧档,保存十年以上。检查时要随时能提供。 | ||
石油销售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