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工地出事没人管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项目部、班组所有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设备部门牵头,项目部执行,安全员天天盯 | ||
| 管理规定 | 每月查、每周查、每天查;设备要验收才准用;不合格防护用品不能上工地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出问题开整改单,不改完不让复工;按标准打分评比;隐患不处理就追责 | ||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除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外,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实施巡回检查,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也必须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
第三条:检查要做到“六结合”,即公司检查与项目部相结合;公司检查与项目部检查相结合;项目部检查与施工班组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安全员巡查与员工自查、互查相结合。
第四条: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考核打分,总结评比备案存档。作为上级对下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查出的隐患,检查主管要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 制度目标 | 防止顶板塌落伤人,保证支护可靠,让工作面更安全些。 | ||
|---|---|---|---|
| 职责分工 | 矿负责检查验收,工区管现场执行,班组长盯当班质量,安监员查隐患。 | ||
| 核心条款 | 控顶距三到四排,单体初撑力≥90kn,泵站压力≥18mpa,乳化液浓度2~3%,支柱全编号、不漏液、不卸载。 | ||
| 执行要求 | 每班评估支护质量,单体用8个月必须升井试压,放顶前编措施报批,干部跟班,出口超前支护要到位,动态检查不定期,月度验收必做。 | ||
1、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2、所有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供货渠道,合格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四排,最小控顶距三排,采用见四放一的正规循环作业方式,初次放顶前的控顶范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4、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
5、新下井和修好后的单体,必须经过试压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单体及时升井检修,所有入井的单体使用8个月后,都要升井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单体初撑力必须≥90kn,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二次加压,泵站压力必须≥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系统完好,不漏液。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安全事故,安全用品乱买乱用,设备装完不检查就上人。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项目部、采购人员、现场施工员、设备操作工。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自己负责检验,采购员盯进货,安全员天天查,公司安全部抽查。 | ||
| 管理规定 | 安全用品必须验货再进场,设备没挂牌不能用,塔吊升降机要两次验收。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验收都要写记录、贴标签,没记录的算没验收,出了事倒查谁签字谁负责,记录每月交公司存档。 | ||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必须的检验。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检验手段。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经进货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时,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应对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规格、数量、名称作好记录。
四、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记录、挂牌。未通过验收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起重设备组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五、规定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企业内部安装调试、验收后,再由当地行业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