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全,少出事故,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管落实,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查隐患,员工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不离岗、不吸烟、穿好劳保、车速不超5km/h、易燃品专放、用低压灯、手湿不碰电、下班断电。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班前要提醒,班中巡查记问题,月底汇总整改,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违规一次提醒,两次登记。 | ||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 制度目标 | 防止动火引发火灾事故,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作业过程不出事。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部门负责人落实审批;电工持证操作;作业人员执行措施。 | ||
| 核心条款 | 动火要审批、禁明火区域划清、电器设备合规、灭火器材配足、防爆灯具安装规范。 | ||
| 执行要求 | 施工前编方案、备器材、清现场;作业时专人盯守;日常检查由值班员做,每月报安全部门一次。 | ||
一、严格遵守“三级动火”规定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二、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三、作业现场要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四、不准在仓库、经营场所里使用明火作业,不准在距仓库100m内使用明火,不准在距经营场所25m内使用明火。
五、值班人员不准在仓库内或经营场所内吸烟、烧饭,严禁在仓库内焚烧垃圾、杂物。
六、电器设备及其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仓库重地不准安装电器设备,确需安装的,安装及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施的检修,必须由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检修。
八、建立统一规范的配电室,并远离仓库。电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