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车间和油漆仓库有毒有害东西多,怕伤着员工身体,得定期查一查。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生产车间和甲、乙类油漆仓库。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委员会负责安排检测、发整改单、存资料。检测找昌平区职业病防治所干。 | ||
| 管理规定 | 每年8月必须检测一次;检测要在生产时做;每个点都要取样;结果要贴公告栏。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测完马上贴结果;超标的发整改通知书;改不完的得定计划、限期改;没防护先补上;所有记录永久保存。 | ||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甲、乙类(油漆)仓库。
三、职责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委托昌平区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检测,本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外协调和安排检测事宜。
四、程序
1.本企业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每年8月份委托昌平区职业病防治所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中,以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程度及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2.检测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以便检测机构能提取到真实的样品和做出符合真实环境的检测结果。
3.检测点要全面,所有检测点均要取样。
| 制定背景 | 煤矿仪器不准会出大事。怕测不准瓦斯、风速这些关键数据。想让每次检测都靠谱,守住安全底线。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煤矿的通风安全仪器仪表。 | ||
| 职责分工 | 各矿自己负责日常校准。计量部门管检定。安监人员盯着执行情况。 | ||
| 管理规定 | 不准用没合格印的、超期的、不合格的仪器。光干涉甲烷仪一年一检,风速表半年一检,传感器十天一校。 | ||
| 监督与罚则 | 建台账、发证书、专人管、定期查。发现乱用就处罚。检查靠登记本和现场看,不达标就整改。 | ||
第一条 加强煤矿安全仪器仪表计量强制检验,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 煤矿安全仪器仪表计量强制检验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是煤矿的责任。
第三条 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日常校准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煤矿安全生产的成败,只有把校准工作做好了,煤矿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第四条 各矿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煤矿安全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认真做好煤矿安全计量器具的日常调校工作。
第五条 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