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防止输送带起火、跑偏、撕裂,避免人员被卷入滚筒,减少烟雾中毒和烫伤风险。 | ||
|---|---|---|---|
| 适用范围 | 井下带式输送机操作工、维修工、巡查员,所有运输巷道和机头机尾区域。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盯设备运行,工人守操作步骤,机电员查保护装置,安检员巡防护栏和过桥。 | ||
| 管理要求 | 用阻燃胶带,装防滑堆煤保护,加自动洒水,设过桥和软启停,禁用可燃液力油。 | ||
| 监督与检查 | 每班开工前试保护装置,队长抽查,没试或失效扣当班分,三次不改停岗培训。 | ||
1、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② 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③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④ 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⑤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⑥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⑦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⑧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 制定目的 | 井下用皮带运东西容易着火、跑偏、堆煤,还有人被卷进去。光线不好也危险。以前出过事,得管严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滚筒或钢丝绳拉的皮带机,包括巷道里、运煤运人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队长盯设备是不是完好,班组长查保护装置开没开,工人自己别乱碰皮带、别带长东西上带。 | ||
| 管理要求 | 必须用阻燃皮带,装防滑堆煤保护,加防护栏,设过桥,液力偶合器不能用油,坐人时要停料、有急停按钮。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开机前看一遍,班长带着查,安监员不定期翻记录。漏检一次扣分,没装保护停机整改,出事追责到人。 | ||
1.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3)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4)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5)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
i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ⅱ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机接触的防护栏。
(6)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耦合器不受此限)。
(7)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 编制目的 | 防止电机车开太快出事,保证司机和路上的人安全,避免撞车、翻车、刹不住。 | ||
|---|---|---|---|
| 适用范围 | 井下开电机车的司机,还有调车场、弯道、风门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开车、自己盯路、自己刹车。班长偶尔来查,安全员不定期看。 | ||
| 操作流程 | 先打铃再启动,一档一档加,弯道风门要减速,停车前先断电,挂车必须停稳了干。 | ||
| 执行标准 | 用铃声提醒,用手闸控制速度,制动距离得压在20米内,照明灯坏了不能跑,碰头坏了不能拉,手柄要摘下带走,弓子必须拉下绑牢。 | ||
一、电机车不准超速行驶,行车速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调车场顶车必须采用一挡,如顶不动可换二挡,但必须保证缓慢行驶。
2、较长的直线轨道,最高速度不得超过3米/秒。
3、接近风门、弯道得不得超过1.5米/秒。
4、看不清道路或照明不良,车速不得超过人行速度。
二、电机车有下列缺陷之一时,禁止行驶:
1、制动不灵未调整好的。
2、碰头和连接装置损坏。
3、信号铃失灵或照明灯损坏的。
4、电气设备故障或电车弓子不好使的。
5、弹簧松驰或损坏,车轮轮缘磨损达8毫米以上的。
三、电车行驶时,要随时注意道路前方是否有障碍物或其他危险情况,必须保证列车在完全控制下运行,并保证在20米制动距离内可刹住车。
| 制定目的 | 防止井口被水淹、被山体滑坡砸到、被文物保护区挡住,也怕有害气体和火苗跑进矿井里。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斜井、竖井的井口位置、井筒内部、人行道、躲避硐、提升设备周围。 | ||
| 职责分工 | 设计人员定好井口位置,施工队按图支护,安检员天天查距离够不够,工人自己注意别站错地方。 | ||
| 管理要求 | 井口砌碹要伸进硬岩5米,人行道宽至少0.8米,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常闭,躲避硐每40米一个。 | ||
| 监督与检查 | 工程部每月量一次尺寸,安监科随机抽查,发现距离不够马上停工整改,整改完再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 ||
0.1(1)井口应避开法定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区、内涝低洼区,并不应受岩崩、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等灾害威胁。
2.0.2(1)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
2.0.2(2)井口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2.0.6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除应遵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外,井筒的上、下部及各水平甩车场交叉点上方,必须设置自动常闭的跑车防护装置。
2.0.7(2)硐室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和冲击地压煤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