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目的 | 防止带电操作出事故,保证检修时人和设备都安全,避免漏电短路引发问题。 | ||
|---|---|---|---|
| 适用范围 | 井下电气检修工,配电点、电缆线路、防爆电器设备。 | ||
| 职责分工 | 检修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在现场看着,机电技术员检查确认。 | ||
| 操作流程 | 先停电挂牌,再验电放电,接着检修,完事全面检查,最后联系送电。 | ||
| 执行标准 | 挂“有人操作”牌才准停送电,验电笔要好用,放电用接地线,防爆面要擦亮涂油,电缆吊挂间距≤3米,必须用挂钩不能用铁丝。 | ||
l、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操作、不准送电”的标示牌,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停电后应进行验电和放电,而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误方可联系送电。
(2)、所有电器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型电器仪表检测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电器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碰伤砸伤,保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油或凡士林油。
(4)、每季应对过载、短路、漏电保护整定一次,不经主管电器技术人员的同意,不得更改备保护系统的整定值。
(5)、总电源开关漏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整定值应小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
(6)、工作面固定,配电点应设就地接地极。
| 制定目的 | 森林容易着火,雷劈、电线、电器都可能点着山。怕烧到人,烧坏东西,火越烧越大。 | ||
|---|---|---|---|
| 适用范围 | 后山区域、巡逻队员、应急分队、维修组、消防中心、所有管理处员工。 | ||
| 职责分工 | 主任管总指挥。应急分队灭火疏散救人。维修组保设备通电通水。消防中心打电话通知业主。人人要动起来。 | ||
| 管理要求 | 巡逻不准带火上山。常发防火知识。多巡逻,问可疑人。查设备电线,及时修。清掉设备边的杂草。 | ||
| 监督与检查 | 主任和组长天天看。不按做要被提醒,再犯要写说明。每月查消防器材是否好用。培训没参加不能进应急分队。演习半年一次,缺勤要补训。 | ||
1.0目的
为降低森林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火灾事故扩大及控制火灾蔓延,确保每位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均能立即响应,各就其位,各尽其职。
2.0职责
2.1管理处主任全面负责火灾事件的协调处理和指挥。
2.2应急分队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人员疏散、伤员救治。
2.3维修组负责对运行设备设施的抢险和维护工作(如事故电源的提供、消防设备处于正常、无线对讲系统完好等)。
2.4消防中心负责电话通知业主。
2.5管理处每一位员工均参与紧急事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