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党员不带头,怕职工思想乱,怕学校事情干不好。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党员、后勤人员、教学科研一线老师。 | ||
| 职责分工 | 书记抓总,支委分块管,党员带头干,群众跟着做。 | ||
| 管理要求 | 开组织生活会,常听意见,查思想苗头,盯住廉政风险点。 | ||
| 监督与检查 | 支部每月查一次,党委每季度听汇报,落实差的要谈话提醒,连续两次不过关要调整岗位。 | ||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教职员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好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职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职工中的优秀人才。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 制定目的 | 厂里车多路窄,怕出事伤人赔钱,想让开车更稳当,路上不乱跑不抢道,大家平平安安干活。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公司车的人,还有管车的单位,管开车、修车、停车、进坑、加气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车管部牵头定规矩,安全监察部盯着查,各单位领导管好自己人,司机自己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开车,不能酒后开车,不能超速,不能乱进采区,不能客货混装,不能带病上路。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一次证件和车况,车管部和安监部联合抽查,月底前完成检查,没做到就罚200元,严重就调岗或追责。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厂内交通事故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车管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贯彻、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四条 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必须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