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化工厂里容易着火爆炸的地方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管审批,班组长管衔接,监护人盯现场,动火人守证件 | ||
| 核心条款 | 动火要办证,检测要合格,设备要防爆,静电要导走 | ||
| 执行要求 | 动火前30分钟必须验票,分析超30分钟重做,五级风停室外动火,消防器材定点定人管 | ||
【章名】第七章防火与防爆
第一节生产装置
第八十四条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八十五条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第八十六条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汇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八十七条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事件报得慢、报不准,影响及时处理。想让消息一层层快点传上去。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生产、生活发生的事故和事件。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部管总,各单位负责人要盯现场,班组长和安全员具体跑腿。 | ||
| 管理规定 | 轻伤当天报,重伤1小时内报,死亡10分钟内报;不能拖、不能漏、不能瞎说、不能毁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人先报班组长,再往上递;安全环保部记台账;没按时报的要被问清楚,严重就追责;每月抽查执行情况。 | ||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公司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
二、范围
发生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上报。
三、术语和定义
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四、职责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事故事件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现场乱哄哄的,报告拖拖拉拉,事后说不清谁干的。 | ||
|---|---|---|---|
| 适用范围 | 幼儿园所有老师和临时顶岗的人。 | ||
| 职责分工 | 谁先看见谁先扛,责任人是主力,园长拍板,分管园长收报告。 | ||
| 管理规定 | 马上处理、马上报告、马上写报告、不能躲不能瞒、要一起查清楚。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了事看谁报得快、写得细、查得真;拖着不报就批评,瞒着不讲就处理;园长盯着,大家看着。 | ||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做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分管园长。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伙同责任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做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园长参考。
5.园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针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园长召开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重大事故处理结果备案、归档,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事故或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委或掩盖者,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 制定目的 | 店里老出问题,客人投诉多,员工打架、脱岗、说脏话,卫生也差,怕影响生意和客人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职员工,包房、营业区、工作服、胸牌、手台这些都算在内。 | ||
| 职责分工 | 店长盯全场,领班管自己片区,服务生守好岗位,谁出事谁负责,跑单要赔钱。 | ||
| 管理要求 | 立岗不能空,不准吸烟喝酒,不准陪酒,用礼貌话,包房天天打扫干净。 | ||
| 监督与检查 | 店长每天查,领班随时盯,罚款当场交,三次迟到变旷工,两次旷工直接走人,工资抵押金全扣。 | ||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迟到3次计为一次旷工)。
2、旷工:罚款50元(旷工2次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病假:视情况而定。
4、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5、包房卫生不合格:每点罚款5—20元。
6、不使用礼貌用语:每次罚款10元。
7、与客人发生争吵:罚款1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8、擅自脱岗,聚众聊天、打闹、说脏话:罚款5—20元。
9、在营业区内吸烟、饮酒:罚款10—50元。
10、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罚款50—200元。
11、与员工发生争吵、招摇生事:罚款2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12、服务生必须保持立岗,如因空岗所造成的跑单需照单赔偿。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伤人伤设备,想把责任分清楚,让大家干活更小心,别再犯同样错误。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工、临时工、实习生,管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厂长牵头,安监部执行调查,设备部写报告,总工和生产副厂长审批,工会监督过程。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瞒报事故,不准破坏现场,不准拒绝提供资料,不准伪造或销毁证据。 | ||
| 检查与监督 | 出事1小时内上报,30天内交调查报告,安监部检查执行,没按时交要扣奖金,严重就离岗培训。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____]205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____]5号)规定,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分清责任,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了,怕瞒报漏报,怕抢救不及时,怕现场被破坏,怕查不清原因。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项目现场人员、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第一时间报,公司安全部门收,总经理带队查,监理和建设单位也得参与。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救人保现场,立刻打电话上报,填报告不能拖,调查组里利害关系人不能进。 | ||
| 监督与罚则 | 公司安全部门盯着流程走,查谁没按时报、谁乱动现场、谁写报告糊弄,按公司规定扣分或通报。 | ||
某工程项目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上报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领导或现场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应通过通讯或其他方式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时上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及时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北京市奥指办和市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的调查处理
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应立即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