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基坑塌方,保护周边房子、道路和工人安全,让施工更稳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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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项目安质部负责围挡和警示;施工员管放坡支撑;技术员定方案;监控员天天测变形。 | ||
| 核心条款 | 不能挖空底脚,边坡要放坡或撑住,1.5米内不堆东西,机械不碰支撑,晚上挂红灯。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交底,作业中专人盯,每天测变形至少4次,发现裂缝马上停干,登记进出人员,罚钱有标准。 | ||
一、 目的和范围
1、本规定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xxxx标段施工深基坑施工。
二、 引用标准
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支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 定义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四、 施工相关规定及要求
1、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施工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2、开挖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用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伤人伤财,想早点知道、快点救人、别再犯同样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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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员工和部门,只要出了安全事故就得按这个来。 | ||
| 职责分工 | 现场看见的人先报,单位负责人马上管,上级部门和安监局也要通知到。 | ||
| 管理规定 | 出事立刻报时间地点和情况,负责人得救人在先,保护好现场别乱动东西。 | ||
| 监督与罚则 | 不报或晚报要被问话,现场没保护好要写说明,处理结果要开会通报,大家一块学教训。 | ||
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③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4、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