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乱报、晚报,现场被乱动,证据没了。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人,所有工地和车间发生的伤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牵头查轻伤,公司负责人管重伤,上级来查重大事故。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瞒、不能拖、不能乱动现场东西。 | ||
| 监督与罚则 | 报完立刻救人,现场要拍照画图留证,查清原因才结案,没整改完不能松手。 | ||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规定。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伤者或现场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2、本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急性中毒事故还应当报告卫生部门。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了,怕瞒报漏报,怕抢救不及时,怕现场被破坏,怕查不清原因。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项目现场人员、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第一时间报,公司安全部门收,总经理带队查,监理和建设单位也得参与。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救人保现场,立刻打电话上报,填报告不能拖,调查组里利害关系人不能进。 | ||
| 监督与罚则 | 公司安全部门盯着流程走,查谁没按时报、谁乱动现场、谁写报告糊弄,按公司规定扣分或通报。 | ||
某工程项目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上报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领导或现场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应通过通讯或其他方式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时上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及时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北京市奥指办和市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的调查处理
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应立即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