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工人出事,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别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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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施工负责人管拆动防护的事,电工焊工等要持证上岗,工人自己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 ||
| 核心条款 | 不能酒后操作,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洞口坑边要有防护或标志,酸液调配要先加酸再加水。 | ||
| 执行要求 |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合格就不能用。防护设施不能乱拆,要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危险地方挂红灯、设标志、有人指挥。 | ||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降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降护棚可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着火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注意防火,保护人和东西安全,让工程顺顺利利干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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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设计、施工、监理这些单位,管他们干活时的防火事情。 | ||
| 职责分工 | 指挥部带头管,各公司老大是第一责任人,设专人管消防,报指挥部备案,监理要盯着施工方。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用易燃材料搭棚,不准乱堆易燃物,不准挪用灭火器,不准堵消防通道,不准无证操作电器设备。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自查,监理盯着查,指挥部每季度查一次,查完签字留记录,隐患马上改,不改就通报批评加罚款,年底还要考核打分。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青铁路及相关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以及路局《消防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参与本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坚持专职安全人员检查管理与其他人员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各参建单位及人员都有遵守消防法规、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立即处置和参加有组织的应急处置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