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爆破器材运输安全,不让出事,不让人乱开车、乱装货、乱停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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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定规矩、查证件、做培训;司机自己守规矩;押运员盯紧货物和手续。 | ||
| 核心条款 | 证要齐、车要好、货要稳、标志要亮、衣服不能带静电、路滑要防滑、停车要挑地方。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必须考过试、拿证;车得按时年检;每次出车前核对单子和证件;路上随时注意火源和人群;企业每阵子就得复习安全知识。 | ||
第一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炸物品运输证》;
第二条承运人员(驾。
| 制度目标 | 管住爆炸物品不乱用,防止出事,保证大家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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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生产部门开单子、派人领;库房管理员发东西、登记、管账;领退人签字。 | ||
| 核心条款 | 领东西要当天票,过期作废;没票不能领;用不完或过期的必须还回去;账和实物要对得上。 | ||
| 执行要求 | 领退当场签名;管理员每天核对账物;废票立马作废;还回来的东西马上登记;每周查一次记录。 | ||
第一条 爆炸物品的管理遵照国家及省、市、县的有关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 爆炸物品的领取,必须先由生产部门开具领料单,由生产部门指派专人到库房领取,当天的票必须当天领取,过时视为废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对持过时的票据人员不予发放爆炸物品。
第三条 任何个人不得无票领取爆炸物品
第四条 未用完或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必须退还库房统一保管,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第五条 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必须把好领、退、用关,做到帐物相符。
第六条 爆炸物品的领退必须由领退人员和管理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