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燃气容易出事,管道老化、操作不对都可能着火爆炸。想管住这些危险点,不让小问题变大事故。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燃气的部门和操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使用燃气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和操作,安全部监督,工程部管改造。 | ||
| 管理规定 | 不准私拆改燃气设备;点火要先点火后开气;必须专人操作;排烟道每周洗一次。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班前班后检查并记录,每月留文字交接;安全部抽查,发现违规马上整改;没培训不能上岗。 | ||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二会:保养维修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其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操作燃气具。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 制定目的 | 小区装修乱七八糟,怕砸坏电梯水管,怕烟头引火烧楼,想让大家安安全全把房子弄好。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来装修的工人和公司,管他们怎么进小区、在哪干活、扔啥垃圾、动不动墙。 | ||
| 职责分工 | 保卫部盯着出入证和动火,工程部查拆墙改管,物业前台发证登记,三个人都要签字留底。 | ||
| 禁止行为 | 不许借出入证,不许夜里施工,不许往楼下扔油漆桶,不许在飘窗堆水泥袋,不许焊完就走人。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交押金签承诺书,每天保安巡三遍,发现一次扣五十,三次直接清场,月底汇总罚单交财务。 | ||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办法(七)
为了使居住小区的业户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能够有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环境不受到损坏,管理公司根据《**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规定》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装饰装修单位的安全规定:
1.凡进入现场的装修人员必须佩带管理公司核发的临时出入证(不准转借)。
2.凡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应按小区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严禁在小区内吸烟、做饭、留宿。
3.凡在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社区内随地便溺和粘贴、悬挂各种宣传品等。
4.在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应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5.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品和乱倒垃圾。
6.严禁向下水道内倾倒易燃、易爆的装修剩余材料。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气火灾,保护设备和人安全,减少隐患发生。 | ||
|---|---|---|---|
| 职责分工 | 总务科管审批施工、资料移交;保卫科查隐患;各科室自查自修;电工负责维修。 | ||
| 核心条款 | 不准私拉电线、超负荷用电;禁放易燃物在电箱旁;非电工不得碰电气设备。 | ||
| 执行要求 | 下班必须断电;发现问题马上报修;总务和保卫定期检查;动火前要批、有人盯、配灭火器。 | ||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 制定目的 | 怕装修乱来伤到房子,害得大家不安全,小区乱糟糟的,想让装修安安稳稳顺顺利利。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要装修的业主,管砸墙、改管道、拉电线、铺防水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牵头盯全程,业主自己干活守规矩,施工队听安排,物业天天巡查看着。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打承重墙柱梁板,不能私改燃气管,不能把污水排进雨水管,不能用非防火材料。 | ||
| 检查与监督 | 业主先交申请批了才能动工,物业每周查两次,超三天没整改就停水电,验收不过不让住人,罚钱或清退施工队。 | ||
为了加强房屋二次装修的管理,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安全及利益,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制定如下装修管理规定。
一、承重结构
大楼承重结构(如:承重墙、柱、梁、板等)的位置、尺寸、强度都是经过严格设计计算得出的,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二、液化气管道
大楼室内的燃气管道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敷设,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严禁随意改动或进行掩盖。如确属需要进行变更的业主须向市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市供气企业更改并验收后开通点火。业主应向管理处提供相关证明。
三、电气线路
电线的敷设和电器的安装,业主应聘请持有操作证的工人施工,电器的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
四、给排水
给排水管道的改造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