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有人不按规矩干活,安全出问题没人管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一线工人和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负责收举报、查实情、发奖金,各队干部要配合查 | ||
| 管理规定 | 发现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隐患不改、违规操作,马上举报 | ||
| 监督与罚则 | 举报后三天内必须查完,属实就发钱,不查或拖着不办要被扣工资 | ||
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举报内容:
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
1、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
2、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3、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4、职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问题。
对举报一般“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元;举报较严重“三违”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触犯矿安全高压线的“三违”行为,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一般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重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200元;举报特大事故的,经调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不让小问题变大麻烦,保证大家平平安安干完活。 | ||
|---|---|---|---|
| 适用范围 | 开拓队所有人,每个班、每个跟班队长、班组长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组长带头管总,副组长分块盯,成员天天查,工作人员专门收整改结果,谁查谁负责。 | ||
| 管理规定 | 班前必须想风险,现场随时看隐患,危险马上停,重大问题立刻报,不能拖不能瞒。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记在本子上,整改完要签字,超期一天罚5分,被上级查到多罚一倍,整改不实扣工资,出事还要追责。 | ||
煤矿开拓队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现场管理"三不生产"的原则,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得到排查、整改,确保本队全年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本队实际制定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办公室设在队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对本队安全隐患排查
工作负领导责任,主持全面工作;副组长主持分管工作,对组长负责;
成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对本队在排查工作中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结果进行汇总。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注意安全,别受伤,项目顺顺利利做完。 | ||
|---|---|---|---|
| 适用范围 | 项目经理,还有手下所有干活的人,管工地上的安全事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干,安全员天天盯,公司领导隔段时间查一查落实没。 | ||
| 禁止行为 | 安全钱不能挪用,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改,工人不培训就上岗。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一次现场,安全员记本子,月底交报告,没做到扣绩效,三次不改换人干。 | ||
1、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鉴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相关制度;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参与或主持本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文件等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7、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和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 制定背景 | 国家有规定要领导带班下井,咱矿也得落实。怕出事没人管,怕检查不过关,想让领导真下井看看。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干,各副矿长自己执行,调度室记考勤,安全员收卡片,矿委会每季度评比。 | ||
| 管理规定 | 矿长每月至少下5次,技术矿长也5次,其他副矿长18次。不能空班,必须填卡、填记录,不能造假。 | ||
| 监督与罚则 | 没下井罚500元,少一次带班罚100元,少查隐患罚50元,记录造假罚500元。季度评比,好就奖,差就罚,年底还有奖励。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 副矿长。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技术矿长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18次,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