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出车祸,怕车船出事,怕司机乱开,怕设备带病跑。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公司车辆、厂内小车、船、司机、外包车队、特种机械。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全局,部门管自己人,司机管好车和自己,培训老师管教得严。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持双证开车,车要常修,出发前后查安全件,限速挂牌,灭火器配齐,系安全带。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月查记录,车间主任现场盯,不按规矩办就停驾、扣钱、清退,严重就辞退。 | ||
1 建立健全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职责,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制定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车辆、船舶安全的法律法规。
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所有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船舶以及驾驶员加强管理,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船舶以及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3 企业内部必须实行“准驾证”许可制度,驾驶员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外,还需经企业二次培训许可。未经企业培训许可的驾驶员,严禁驾驶企业所属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船舶。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怕报告拖时间,怕抢救不及时,怕现场被乱动,怕瞒报谎报。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程项目现场人员、项目经理、值班经理、交叉施工各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值班经理要顶上,项目部组调查组,上级部门盯着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经理,经理必须到场或派人去,保护现场不乱动,报告内容六条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轻伤48小时报结果,重伤死亡立刻组调查组,瞒报谎报罚钱扣工资,严重就停工地。 | ||
为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
2、工程项目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不能赶往事故现场,应委派相关人员代替处理。
3、交叉施工的工程项目,在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情况下,各自上报直接上级主管部门。
4、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工程名称、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