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锅炉炉膛容易炸,煤不好烧、风调不对、点火乱来都可能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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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烧煤的锅炉,特别是100mw以上机组,管锅炉的人和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司炉盯风速煤粉,配煤员管好煤质,检修员修漏风堵管,总工批退出保护。 | ||
| 管理要求 | 灭火马上停燃料,通风吹扫再点火;不准爆燃点火;油枪常试;探头勤清灰。 | ||
| 监督与检查 | 值长每班查操作,热工专责盯保护装置,没做到扣绩效,出事追责到人。 | ||
为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发生,应严格执行《大型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435-1991)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 防止锅炉灭火
1.1 各电厂要根据本厂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止锅炉灭火放炮的措施,包括从来煤煤质监督、混配煤到燃烧调整以及低负荷运行,并严格执行。
1.2 加强燃煤的监督管理,完善混煤设施。加强配煤管理和煤质分析,并及时将煤质情况通知司炉,做好调整燃烧的应变措施,防止发生锅炉灭火。
1.3 新炉投产、锅炉改进性大修后或当实用燃料与设计燃料有较大差异时,应进行燃烧调整试验,以确定一、二次风量、风速、合理的过剩空气量、风煤比、煤粉细度、燃烧器倾角或旋流强度及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等。
| 制定目的 | 最近锅炉老是燃烧不稳,还老垮焦,怕烧坏设备、停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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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值长、交班接班人员、锅炉运行所有岗位。 | ||
| 职责分工 | 交班人要讲清燃烧情况,接班人要看煤存、配煤,主控每两小时查燃烧器。 | ||
| 管理要求 | 粉位降到1米以下,给粉机转速不超850rpm,负压超±200pa或负荷掉太快就投油。 | ||
| 监督与检查 | 值长监督,主控检查,没做到就可能烧不好炉子、出事故,记录要写清楚。 | ||
各值运行人员:
由于近期多次出现锅炉燃烧不稳和垮焦的现象严重威胁到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了防止锅炉燃烧事故的发生,请你们做好以下工作:
1. 各值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认真交待如下内容:锅炉燃烧稳定情况、锅炉燃用的煤质(包括上煤矿点)、锅炉结焦情况、锅炉排渣情况、锅炉带负荷能力、给粉机下粉情况、给粉机运行情况、制粉系统出力状况以及燃烧设备的运行情况。
2. 值长接班后要认真了解煤场的存煤情况,结合交班值提供的锅炉燃烧情况,指导燃料合理配煤,确保锅炉所燃用的煤质稳定(可燃基挥发分≥15%、灰分≤35%、低位热值≥4500大卡/公斤),杜绝燃用单一烟煤或焦煤。
3. 认真执行锅炉粉仓定期降粉制度,降粉粉位必须降到一米以下,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