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煤矿采掘得靠水文地质资料,从建矿到关矿都得用。以前资料不准,容易出事,所以得立规矩管起来。 | ||
|---|---|---|---|
| 适用范围 | 地测防治水科所有人,还有生产技术、调度、安全、通风这些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干活,总工程师审图纸批方案,分管副总盯处理意见,施工队配合执行。 | ||
| 管理规定 |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开口前交申请,贯通前发通知;预报要填图,交换图每月初交;资料必须真实及时。 | ||
| 监督与罚则 | 总工签字才算数,不签字不能开工;发现不报或乱报,扣当月绩效;每月检查执行情况,通报问题并限期改。 | ||
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为依据,它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因而,必须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煤矿制定的技术规定。
2.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
| 制定背景 | 地质资料老是提供不及时,影响采掘进度。贯通前没通知,容易出事故。中腰线延挂不提前说,测量忙不过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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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采掘单位、地测科、水文地质组。 | ||
| 职责分工 | 地测科科长牵头,分管副总把关。施工单位技术员执行,测量组实测,水文地质人员现场处理。 | ||
| 管理规定 | 委托书要签字才给资料。贯通前必须发通知单。延挂中腰线得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停头前必须实测迎头。 | ||
| 监督与罚则 | 地测科检查委托书和通知单存根。没按要求做的,施工队自己担责。每月抽查执行情况,问题记入考核。 | ||
1、凡要求地质人员提供采掘地质资料,就由需要资料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及地测科科长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2、贯通、透硐前,岩巷20m、煤巷40m、综掘煤巷60m,下发通知单,分发给有关单位。
3、凡与地质测量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需延挂中腰线的应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地测科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和专业组。
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头暂不掘进以及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前,施工技术员应及时通知测量实测到迎头,控制迎头位置。
| 编制目的 | 让爆破工知道怎么安全地干爆破活,防止瓦斯爆炸、瞎炮伤人这些事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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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井下专职爆破工,只管掘进工作面爆破这事。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负责警戒安排,瓦斯检查员查瓦斯,三个人轮流换牌监督。 | ||
| 操作流程 | 先装引药,再查瓦斯,接着装药、封泥、再查瓦斯、挂母线、设警戒、点炮、炮后检查、处理瞎炮。 | ||
| 执行标准 | 瓦斯超1%不装药,炸药雷管分箱放,水炮泥 粘土炮泥一起用,母线要绝缘双线、挂巷道侧、长度够,发爆器得校验过。 | ||
一、上岗条件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一)、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