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井下有瓦斯煤尘,设备一漏电就可能炸。得盯紧防爆细节,不然人和机器都危险。 | ||
|---|---|---|---|
| 适用范围 | 矿井井下和地面所有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电缆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检查员要贴证发证;工人不能用没证没标没牌的;班长天天看壳体和接合面。 | ||
| 管理要求 | 外壳变形超50mm或凹5mm算失爆;隔爆面有锈、砂眼、油漆都不行;电缆进线必须卡紧压牢。 | ||
| 监督与检查 | 下井前必须过检查员那关,现场没合格证直接算失爆;班组长查,队里抽查,发现失爆马上停用换新,再犯扣分。 | ||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二、壳体
第四条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
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
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 制定目的 | 井下移动变电站下放时容易乱序、晃动、掉绳、撞人,怕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副井提升、井下运输环节,所有参与人员和移动变电站本体。 | ||
| 职责分工 | 施工负责人检查设备、现场指挥;信号工打电话报重量;绞车工平稳操作;所有人不站后侧两侧。 | ||
| 管理要求 | 编号排队;钢丝绳绕三圈、卡子一正一反、挂保险绳吊牢;速度≤2m/s;润滑车轮;按13414面规定用电机车和小绞车。 | ||
| 监督与检查 | 施工负责人每步都得查,信号不清不能动,谁没做到谁负责,出问题马上停,重新学流程再干。 | ||
1.下放前,对移动变电站事先进行编号排队,定好下放顺序,防止在井下出现前后颠倒的现象。
2.移动变电站必须使用ф18.5mm钢丝绳绕移动变电站身三圈,用ф18.5mm的绳卡子不少于四个将钢丝绳卡好,绳卡子必须一正一反固定,还必须从轴上另外用ф18.5mm钢丝绳扣挂好保险绳,并与钩头连接以确保安全。为防止钢丝绳扣和保险绳掉落到道上必须将其用同规格的钢丝绳吊挂在移动变电站壳体上。
3.移动变电站提升时,副井绞车运行速度不得大于2m/s并且必须由操作熟练的岗位工进行操作,保证行车平稳。提放过程中绞车开、停及加速必须保持平稳,严禁移动变电站后面及两侧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