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故,人命关天,钱也赔不起,得把隐患早点揪出来治。 | ||
|---|---|---|---|
| 适用范围 | 全市交通行业里有隐患的单位和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县区交通局管四级,市交通局管三级,一级二级要报上级政府来管。 | ||
| 管理规定 | 查到隐患马上开单子,限期整改,不能拖,不能糊弄。 | ||
| 监督与罚则 | 挂牌后每月检查通报,整改完要申请验收,合格才摘牌;超期不改就吊销证照,关掉。 | ||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监管,深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不能立即排除,有一定整改难度的隐患。三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 制定目的 | 瓦斯容易积聚爆炸,井下空气不流通就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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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煤矿井下所有作业人员、通风设备、掘进工作面。 | ||
| 职责分工 | 矿长要持证上岗,特种工必须培训拿证,普通工人要听指挥守规矩。 | ||
| 管理要求 | 装风机通风,分区送风,风速风量按规矩来,禁无风微风作业,停风巷道不能放着不管。 | ||
| 监督与检查 | 安检员天天查,培训中心管考核,没证上岗就停工,培训不合格不让干,检查出问题当场改,再犯就调岗。 | ||
瓦斯事故的危害尽管巨大,但只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瓦斯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主要做法包括:
一、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煤矿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技能水平。煤矿矿长在依法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企业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具备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作业培训,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三、防治瓦斯积聚。加强通风是为了有效、持续、稳定地向井下用风地点提供新鲜风流,把瓦斯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