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厂里有好多易燃易爆地方,动火容易出事。怕工人不小心点着火,烧伤人或者炸坏设备。 |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车间、辅助车间、施工单位,凡是在易燃易爆区干活都要管。 | ||
| 职责分工 | 动火负责人填证,安全员落实措施,值班工长和车间主任签字把关。生产安全科和主管厂长盯一级动火。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提前办证,分析合格才能动;正压管道压力不小于1000pa;可燃气体不能超0.5%;氧含量要在19%—22%之间。 | ||
| 监督与罚则 | 没证不准动火,转借涂改直接作废。现场条件变了就得停,重新分析合格再干。安全员随时查,发现不对马上叫停。动火人有权拒接不合规指令。 | ||
(一) 凡在本厂区内易燃易爆的区域内,因工作需要而动用明火或从事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时,如:凿水泥、打墙眼、电器设备的耐压试验.使用电动或手动砂轮机等,均需执行本制度,并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二) 办理动火证手续:
l、办理动火证,应提前一天办理。以免临时仓促,造成疏忽或失误。
2、生产车间的动火工作,由申请动火单位动火负责人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根据动火
证要求,逐项填写,并由安全员逐项落实安全措施,经取样分析化验合格,值班工长审查批准,车间主任主任签‘字后方可动火。
| 制定目的 | 厂里油库酸碱罐这些地方太容易着火爆炸了,得管住动火这事,不然工人一焊就出大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禁火区拿焊枪、气割、喷灯干活的人,还有他们干的活儿。 | ||
| 职责分工 | 负责人办证并盯全场,动火人自己干活守规矩,监火人全程盯着不许走神,部位负责人把关生产衔接。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准动火,风大过五级别露天烧,动火点30米内不准排可燃气体,15米内不准排可燃液体,10米内不准刷漆清洗。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办证再干活,班长签字才开干,监火人随时查,超时重办证,没证或违规立刻停,查到一次扣当月安全奖。 | ||
第一节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生产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电冶公司的生产厂区油库、油罐、油系统、酸碱罐、劳保用品库均为禁火区。